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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12月新制上路!健保停復保取消 相關規定1次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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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公布攸關民眾權益之重大政策12月上路新制,包括:出國停復保制度自113年12月23日起失效、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提升孕產婦醫療照護品質及降低生產風險-新增妊娠糖尿病品質照護及產科醫師與助產人員共照服務、M痘疫苗自費接種服務,詳細整理如下:

▸出國停復保制度自113年12月23日起失效

由於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9號判決,「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37條第1項第2款及第39條第1項第2款規定於健保法無明確授權下,就全民健保停保及復保等權利義務事項逕為規範,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至遲於本判決公告之日起屆滿2年時(即113年12月23日),失其效力。

衛福部審酌公平性及保險道德風險,回歸全民健保強制納保原則,將不再設有停保及復保之制度,並刪除「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中停復保相關條文,另依信賴保護原則,增訂過渡條文,保障113年12月22日以前已辦理停保者之權益。

近5年平均每年辦理停保人數約13.6萬人,112年達23.1萬人。新制上路後,每年保費收入預估增加23.6億元(含政府補助8.5億元)。每年自墊醫療費用核退預估增加約4.7億元。

▸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

本次修正重點為新增單基因檢測項目,適用癌別如下:
1.新增實體腫瘤:大腸直腸癌(BRAF)、黑色素瘤(BRAF)、腸胃道間質瘤(KIT+PDGFRA)及甲狀腺癌不包含髓質癌(BRAF)。

2.新增血液腫瘤:多發性骨髓瘤(原位雜合檢驗)、B細胞淋巴瘤(BCL、第17對染色體缺失原位雜合檢驗、TP53)及T/NK細胞血癌與淋巴瘤(TCR)。
新制上路推估9千多名癌症病人受惠,挹注經費約1億元。

▸提升孕產婦醫療照護品質及降低生產風險

全民健康保險修訂「孕產婦全程照護醫療給付改善方案」,包含新增妊娠糖尿病品質照護及產科醫師與助產人員共照服務。其中,「妊娠糖尿病品質提升項目」醫療服務及特材給付支付規定如下:
1.管理照護費:產前中後追蹤(P3911C~P3916C)分別支付200~600點。
2.胰島素施打獎勵費:每新增1人,獎勵500點。
3.產後1次之75克葡萄糖耐受試驗(OGTT)。

此外,「產科醫師與助產人員共照項目」醫療服務支付則規定,除原有生產費用,另支付1.2萬點/件。
新制於113年12月1日生效,預估1年約有2.1萬人受惠,健保挹注48.17百萬點。

▸M痘疫苗自費接種服務
新制上路為求維護國人健康及降低民眾於境外感染M痘之風險。自本(113)年12月1日起提供M痘疫苗自費接種服務,凡「不符合公費」M痘疫苗接種資格,「經醫師評估」確有暴露風險者,包括:在臺有風險行為之無健保身分或居留證外籍人士等對象、欲前往M痘疫情流行之高風險國家民眾(依據國際旅遊疫情建議)且可能有暴露風險者,可自費接種M痘疫苗。

現階段考量民眾接種需求及旅遊醫學門診服務量能,由6個直轄市8家旅遊醫學合約醫院(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醫療財團法人徐元智先生醫藥基金會亞東紀念醫院、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台北慈濟醫院、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童綜合醫療社團法人童綜合醫院、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及高雄市立聯合醫院)優先實施,後續視執行情形調整。

疫苗收費金額為每劑新臺幣6,986元,其餘民眾至門診評估之相關費用,包括:診察費、掛號費、藥事服務費等,由合約院所依醫療機構收費標準自訂收費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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