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曾经忘记缴交保费?保单忘了缴费,会怎么样?未来保险公司除了通知「要保人」、也就是付保费者外,也会多通知「被保险人」,以避免保户因为忘了缴交保费导致保单停效。

忘记缴保费…未来保险公司要多通知「被保险人」

立法院财委会日前通过《保险法》116条修正案初审,将现行保单催告仅需通知「要保人」或是其他应付保费义务者的规定,修正为增加通知「被保险人」且以留存在保险公司的联络资料,用书面、电子邮件、简讯或是其他约定方式,择一发出通知,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减少因为忘记缴交保费而造成保单停效的情况发生。

举例来说,「要保人」为父母、替「被保险人」的子女投保,等到子女成年后,一旦父母忘记缴交保费,就会另外通知子女,以防保单因为没有缴钱而被停效。

据了解,此项修正案是由立法委员提案,主要就是为了避免因为「要保人」忘记缴交保费,在没有通知「被保险人」或是「受益人」的情况下,致使保单停效,进而让「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权益受损。

针对该项修正案,金管会从投保实务上分析,认为保单「受益人」是可以更动的,有些保单填写的是「法定继承人」甚至有多个「受益人」,加上保险公司未必知道每个「法定继承人」或是「受益人」的名字与联络方式,这样就会出现一个令人担忧的情况:保险公司不易完成所有「受益人」的催缴通知,可能让保单陷入是否失效不明朗的窘境。

另一方面,需特别留意的是,如果「要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不同人,当「要保人」先於「被保险人」身故,就要由法定继承人承接保单权利、避免保单停效,因此法条还是保留催告会通知要保人「或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之人」;对此,金管会建议,「要保人」需提供「被保险人」的联络资讯给保险公司,以防保险公司联络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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