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
最新消息
2
保险快报
3
保险小百科/代位求偿机制 仅在产险适用4
https://www.twwanbao.com/ 万宝保险经纪人股份有限公司
Missing parameters [image]

相关连结: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122377/7692100

经济日报 记者李秉豪/台北报导

代位求偿是指保险公司在完成被保险人的理赔后,若意外中有应负起赔偿责任的第三人,保险公司得以代被保险人向其行使赔偿请求权,而代位求偿只会出现於产险,根据保险法第103条规定,人寿保险不得代位行使赔偿请求权。

举例而言,若某甲投保住宅火险而遭逢火灾,在获保险公司赔偿后,若确定楼下住户某乙对火灾需负赔偿责任,则保险公司得以代某甲行使赔偿请求权,向某乙求偿。

其中较为特别的是强制汽车责任险,由於强制汽车责任险保障对象为事故受害者,因此无论是否出现保险契约中的不保事项,如酒驾、吸毒、无照驾驶及故意行为等情况时,保险公司都会做出理赔,若无涉及除外条款,仅是一般过失车祸,则保险公司无处求偿。

不过根据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29条规定,当出现不保事项,而保险公司依然做出赔偿时,保险公司得以代位被害人向加害人请求赔偿。

※ 欢迎用「转贴」或「分享」的方式转传文章连结;未经授权,请勿复制转贴文章内容

上一个 回列表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