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 记者李秉豪/台北报导

登山综合保险的主要内容为,被保险人於保险契约有效期间内因参加登山活动遭受登山事故,致其失能或死亡,或其身体须经医院或诊所诊疗者,保险公司依照约定给付保险金。

主管机关鼓励民众从事登山活动时,可购买登山综合保险保障活动期间所发生危险,承保险种类别有登山死亡及失能保险、登山医疗保险(实支实付型)、登山紧急救援费用保险与要保人於投保登山死亡及失能保险登山医疗保险(实支实付型)之险种。

除了登山综合保险,另外亦可衡酌自身需要选择加保「紧急救援费用保险」,提供因登山活动事故所支出之搜寻费用、救护费用及遗体移送费用,以获得更完整保障。

登山综合保险以日计算,最高30日,承保地区以国内为主。民众投保登山或海域活动综合险,可按一般传统方式,如透过业务员、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人或临柜投保,也可透过网路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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