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连40年位居国内十大死因之首,可谓国人的健康杀手,越来越多民众在规划癌症的财务风险转嫁时,常会以癌症险、重大疾病险、重大伤病险等相关保单建构医疗防护网,不过「罹患原位癌,保险到底赔不赔?」是不少人心中的困惑。寿险业者指出,保险是否会理赔原位癌,得视保单条款而定,因此建议保户在投保前,务必详加阅读了解,为自身权益好好把关。
所谓原位癌(Carcinoma in situ),是指已被发现有恶性肿瘤的特点,但还没有入侵其它组织的肿瘤。关於保险是否有理赔原位癌,寿险业者表示,首先保户要确认自身投保的保险商品为哪一种。
业者说明,癌症险、重大疾病险与重大伤病险等3款保险商品的保障范围均包含癌症,但保单条款中对於癌症所涵盖的范围却不同。以市售的癌症险来看,保障范围通常较广,除了轻度与重度癌症外,也会提供初期癌症的保障,而原位癌即是属於初期癌症的一种。
再者,观察市面上销售的重大疾病险,可分为甲、乙两型,其中甲型仅包含癌症(重度);乙型则包含癌症(轻度)与癌症(重度)。也就是说,如果民众罹患的是原位癌,则不包含在癌症(轻度)与癌症(重度)的范围内。
另检视重大伤病险的保单条款,其保障范围是以全民健保重大伤病项目为基础,除去8大项以先天性疾病与职业病为主的除外不保事项,保障范围共22大项、超过300种的疾病项目。
但要注意的是,健保提供重大伤病证明的癌症,是以需积极或长期治疗之癌症为主,而实务上原位癌只要及早接受治疗,治愈率相对较高,并不需要长期治疗,故不包含在重大伤病的范围之内。
总结来说,与癌症保障相关的癌症险、重大疾病险与重大伤病险,尽管保单条款中均有关於癌症的保障范围,但其涵盖的范围却不一样,建议民众可依自身需求及预算,挑选合适的保险商品,让保障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