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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强制车险」出炉 保险局:新车须一次保足五年近两千元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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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修正案预计今年底前上路,正式纳入无照的「微型电动二轮车」的电动自行车等。(图/报系资料照)

[周刊王CTWANT] 65万辆无照的微型电动二轮车(电动自行车),预计今年11~12月开始,须依法投保强制汽车责任险及领取牌照,藉此将有助於因该车事故所造成伤亡受害人,能迅速获得基本保障,以及有投保强制车险之车主可将其应负之赔偿责任,於强制车险之理赔范围内移转予保险公司承担,以减轻自身负担。

金管会保险局副局长林志宪今天(12日)表示,金管会配合6月15日修正公布之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简称强保法),规范微型电动二轮车所有人(视同为机车)应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已完成「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承保及理赔作业处理办法」等5项子法修正草案,将於近期内依法办理预告60天,并与《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案完成配套措施,将在年底前与交通部共同宣布修法后的施行日。

林志宪表示,目前市面上领取合格标章的微型电动二轮车达60几万辆,但并非每一辆车都已上路,但约计每年有8万辆新车上路,因此这次强保法的修正案施行时,对於已行驶道路的旧车会提供「2年过渡期」辅导投保强制车险的时限,鼓励车主尽速办理保险作业,不会立即就未投保车主给予罚款。

但在新车者,民众就须与现行一般机车族,需要同时完成强制车险投保,才能领取行照与牌照;另外会就6个月内未投者者予以处罚注销牌照。保险局也会与产险公会、产险公司研议,比照汽机车保险等提供网路投保服务。

林志宪指出,考量电动车的电池使用期约3~5年,因此将就「新车」一次投保为5年,主要是5年期保单可减少投保、续保作业等附加费用成本,以一年保费539元,5年期保费1,990元,平均1年保费仅400元,可减轻民众负担,且可避免民众因保险中断而遭处罚750~1500元、注销牌照;另考量保险期内若因电池等因素车辆报废时,保险公司可予退费之机制。

旧车则依其已使用年期,保险期间为一至五年。车主於保险期间届满,考量其车辆尚可使用状态,办理续保时,保险期间至少为一年;譬如说,使用年期一年以上未达二年者,保险期间至少为四年,依此类推,但保险期至少以一年期计算。

立法院今年4月三读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案,将道路上常见的无牌照电动二轮车,明确定义为「微型电动二轮车」,确定全数须纳管,除应经审验合格、悬挂牌照,也应投保强制汽车责任险,并禁止未满14岁者驾驶;新法施行2年内,应依规定领用、悬挂车牌,逾期违反者,将处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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