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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业者表示,《保险法》第107条曾历经多次重大调整,在1997年前儿童并无死亡保障,而1997至2001年间开放儿童投保且没有理赔上限,传出多起杀害自己孩子诈领保险金事件后,又修正保险法设有投保上限。
直至2010至2020年间改为未满15足岁身故仅退还保费,这十年间国内多起重大事故如复航坠机、维冠大楼倒塌、普悠玛、虎豹潭事故,孩童在事故中仅能退还保费,等同於未满15足岁孩童没有身故保险金保障,因此在2021年又修正为孩童投保有总额61.5万丧葬费用保障。
业者指出,基於法规条文调整,各家保险公司针对未满15岁的寿险、意外险保单都有做出丧葬费用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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